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职称办(宁职称办[2016]15号)文件精神,全面升级职称管理系统,增设单位注册、审核功能。自今年起,对全市职称初定,实行无纸化管理方式。现将2016年南京医药行业职称初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单位注册、审核
各单位通过南京人事人才服务网(www.njrs.gov.cn)进行网上注册。
1.按要求上传本单位电子版的相关证书和公章;申报中的单位所属行业分类与原统计口径一致,“隶属关系”选择“市属”, “主管部门”选择“南京医药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注册成功后,及时报至协会进行网上审核。
2.对本单位的申报人员必须进行网上初审、核查原件,并将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交协会。
二、个人申报
1. 网上申报: 按市有关职称文件规定,符合初定(初级、中级)的专
业技术人员,通过南京人事人才服务网(www.njrs.gov.cn)进行网上申报。
2.其他证明材料:应在相应的位置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照片,包括:⑴学历证书原件,⑵身份证原件,⑶劳动合同原件,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清单原件。⑸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如党校学历、现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校成人教育学历,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
三、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职称申报的各项工作。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请于2016年7月10日前交南京医药行业协会。
联系电话:83199519,83199516
申报地址:秦淮区中华路214号三楼,南京医药行业协会。
三、初级考试 凡毕业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或其他按规定应参加初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取相应初级职称资格,报名时间、地点在www.njrs.gov.cn上查阅或到北京东路63号市人才大厦一楼咨询报名。
2016年6月6日